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县荣城西路绿化及照明工程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绿化及照明工程,全长1210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人员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养老保险清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日09:00时至2022年4月22日8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进宝河北专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注:各投标单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绑定北京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北京CA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133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无极县中昌路9号
联系人:李欢
联系电话:0311-855882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E08
联系人:杨晓飞
电话:0311-89604499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邮箱:wjx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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