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261WXND-Z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公建(2020)18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无锡惠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惠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61WXND-ZM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
2.1.2建设规模:261省道无锡南段南起230省道姚湾立交,往北跨越342省道、锡宜高速,下穿新长铁路,与洛南大道交叉,跨越张镇河和锡溧漕河,与312国道交叉,后利用已建成的京杭运河“四改三”段锡西大桥上跨京杭运河和京沪铁路,接着下穿沪宁城际铁路,依次与中惠路、唐平大道等道路交叉,上跨沪宁高速,接规划357省道(暨南大道)后,向西沿357省道止于无锡常州界,全长23.03公里。本工程唐平大道至常州界段4.814公里(与规划357省道共线段444米纳入规划357省道项目中实施),均为新建。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国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执行。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61WXND-ZM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灯基础、灯杆、灯具、控制器、灯源、电线电缆、配电柜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计划工期:15个月(配合主体工程分段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估算价约860万元。
2.1.4工期要求:45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2月9日;试运行期/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261省道无锡南段南起230省道姚湾立交,往北跨越342省道、锡宜高速,下穿新长铁路,与洛南大道交叉,跨越张镇河和锡溧漕河,与312国道交叉,后利用已建成的京杭运河“四改三”段锡西大桥上跨京杭运河和京沪铁路,接着下穿沪宁城际铁路,依次与中惠路、唐平大道等道路交叉,上跨沪宁高速,接规划357省道(暨南大道)后,向西沿357省道止于无锡常州界,全长23.03公里。本工程唐平大道至常州界段4.814公里(与规划357省道共线段444米纳入规划357省道项目中实施),均为新建。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国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执行。261省道无锡南段改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估算价约86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61WXND-ZM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灯基础、灯杆、灯具、控制器、灯源、电线电缆、配电柜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计划工期:15个月(配合主体工程分段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9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施工)为“中”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资质,且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9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网上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9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2年6月-2022年8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万元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6号
联系人:顾工
电话:0510-83507802
招标代理: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电话:0510-81892505、18961849997
传真:0510-81892580
联系人:李季环、杨婷
E-mail:20309129@qq.com
10.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5)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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