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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城棚户区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城市棚户区照明提升改造)施工投标邀请书

作者:北京集群展览有限公司 浏览: 发表时间:2022-11-09 14:42:13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弥渡县城棚户区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城市棚户区照明提升改造)

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

建设规模:对“三馆”、“四门一楼”灯光亮化进行修复,新增东门小广场、东顺城街、建宁公园、东入城口等部分亮化。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11-08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弥渡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872-3074784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872-3074781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康女士、杨女士

办公电话:0872-2196671

移动电话:1828724893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221130001001

标段名称:弥渡县城棚户区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城市棚户区照明提升改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1-2914:30

开标地点: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61.01887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弥渡县城棚户区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城市棚户区照明提升改造)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邀请书

计划工期(日历天):3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资质要求: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详见邀请书

其他:详见邀请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1-2914: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1

文件名:邀请书.pdf

创建时间:2022-11-0815:52:4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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