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城市更新项目(青年湖景观大道照明)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城市更新项目(青年湖景观大道照明)(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沽源县草原水城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沽源县城市更新项目(青年湖景观大道照明)(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数量:详见设备清单。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标准: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2招标范围:青年湖景观大道照明设备的采购、安全运输、设备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设备的指导维护等。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提供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与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据;2021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11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509:00至2022-11-21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7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以下为企业线上展示大厅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