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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马湖府古城景区建设(基础照明及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北京集群展览有限公司 浏览: 发表时间:2022-12-08 10:37:0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马湖府古城景区建设(基础照明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础照明及设施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发改审批[202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屏山县。

2.2建设规模:实施马湖古城核心区附属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16670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灯光、景观灯光、线管辅材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实际为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正常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图纸、供货要求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包括照明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工程实施(包含设备供货、相关软件、线缆敷设施工、系统安装、编程、调试、测试设备、维护工具、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亮化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910:00至2022-12-141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910:00。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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